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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農業部《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境外企業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進口登記,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未取得進口登記證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另外,新《辦法》在第四款中明確規定:“境外企業申請進口登記,應當委托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 根據質檢總局《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允許進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的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制度,進口飼料應當來自注冊登記的境外生產企業”,及時發布《允許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國家(地區)產品名單》。 京元飼料登記中心擁有專業、成熟的專家隊伍,依靠高效的企業服務和廣泛的社會... [詳細介紹] |